第四十条:批准
本纲要要经公司董事讨论会讨论通过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实施。《纲要》是公司宏观管理的指导原则,是处理公司发展重大关系的对立统一的度。高、中级干部必须认真学习《纲要》,领会其精神实质,掌握其思想方法。全体员工要积极参与学习宣传、实践本文化纲要。
第四十一条:解释
本纲要有股份公司本部或由其制定的只能部门负责解释。如有不明事项,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总部人力资源部咨询
第四十二条:修改
本纲要随着公司的发展而补充。完善。原则上每五年修订一次。修订的程序、方式和责任人有公司董事会决定。修改的程序、方式和责任人由公司董事会决定。修改过程贯彻从贤不众的原则。
在管理者、职能骨干、基层干部中推选出10%的员工,进行修改的论证,拟出清晰的提案。
然后从这10%的员工中,在推选20%的员工,与董事会、经理班子一同审议修改部分的提案,并将最终的提案公布,征求广大员工的意见。
最后,由董事会、股份公司本部与分公司经理班子、优秀员工组成三方等额的代表进行最终审批。
第四十三条:其它
本纲要必须以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前提。其不提及适宜,按公司有关具体制度、规定执行。本纲要以文本版或电子网络版形式与员工见面,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