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于生活的基本需要,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出差审批规定
1、 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送本单位领导审批,作为到行政管理部门开列证明、到财务部门现金借支和报销的依据。
2、 部门经理、副经理级以上职员出差由总经理审批。
3、 部门经理、副经理级以下的之欧元出差由所在部门经理报分管副总审批。
4、 国外出差,一律由本单位总经理核准
·现金借支
5、 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门借支相关规定所需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位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汇总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在进行核对。
6、 业务人员差旅费现金借支规定非公司业务范围,不得任意借支
7、 正常差旅借用,应保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8、 每次按规定额度借支,数次借用额不得超出规定额度。差旅借支累加金额标准:公司业务人员1500-2000;驾驶员1000,工人200-500元
9、 一个月周转期满后必需如数归还借款方能重新借支
10、如遇特殊原因超支,并须经主管部门以此审批,证明原因方能借支。
·出差交通费、住宿费开支办法
11、部门经理(不含)以上职务员工或现职高级职称人员,出差可乘坐火车票软坐席、轮船一等舱、飞机一等舱和其他交通工具,交通费用按实报销。
12、主裹级以上部门经理以下职务员工出差可乘坐火车软席座、硬卧座、轮船二等舱、飞机或者其他交通工具,交通费用按实报销。住宿费每天限额300元,按实报销。
13、其余人员出差可乘坐火车硬座席、轮船三等舱和其他交通工具等,交通费用按实报销。乘坐出租车每人每天限额30元。住宿费每人每天限额20元,按实报销。
·出差人员伙食补助标准
14、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不分在途和住宿,每人每天补助4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