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可以借由熟识者介绍认识同事的方式,不断地扩展。所以,虽然你可以开口请人介绍同事,但是此时必须遵守一定限度的规矩。
令人感到落寞的情形时,尽管你从自己的人际关系中,将最重要的人物介绍给别人,对方是事后却没有向你提起下文,如果连同自己在内三人一起碰面另当别论,但是如果你将联络方式告诉对方,并且亲自打电话告知另一方,倘若对方不来告知双方会谈的结果如何,你甚至不知道双方是否顺利会过面。对于居中介绍的人而言,这是十分难堪的处境。
如果顺利会见过对方,由于你所介绍的对象特意抽出时间来会见你推荐的人,你最起码都应打一个电话向对方致谢。下回遇见对方时,“由于你的介绍,某某曾来找我。”倘若对方先说了,你将立场劲失。
既然居中介绍双方认识,你这一方自然有责任。如果你不知道详细结果,未能妥善地做好后续照应,将无从知道是否对对方造成困扰。如果事情演变成给对方困扰,连你的信用也将尽失无疑。
如此一来,下回你想在介绍别人认识此人时,你一定无法向对方提出这项要求。之因为最初介绍过不合适的人,连后来你所介绍的人都遭到另眼相看。
为了避免这一情形,一旦获得别人为你介绍某人的时候,你务必向介绍人提出详细报告。首先,你是否约妥会面时间,如果答案为肯定,何时可以见到对方呢?而实际会面后,你和对方谈论过什么?下一步将展开怎样的交往方式。你们之间是否达成合作协议?如果答案为否,原因何在?
由于介绍人对于情况的变迁惦记在心,所以技术你详细提供介绍,对方也绝对不会感到啰嗦。就算是芝麻小事,只要情况出现变化,对方也希望你能尽早联络。在接到当事人介绍之前,自己所介绍对象先向介绍人发出抱怨是最难看的情形。
此外,尽管介绍人答应介绍并告知联系方式,有些人却毫无理由地未与对方联络。果真希望通过别人介绍认识某人,迫不及待地渴望见到对方才是认真的态度。如果态度拖拖拉拉,不免令人担心是否应该为其居中介绍。站在介绍人的立场,一旦告知对方联系方式,总希望对方能展现出当场就想打电话般的热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