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有两种途径:正式解雇和非惩罚性遣散。前者指美容院与员工的解雇关系的非自愿性终止。后者是组织中的生活现实,他即可由老板也可由员工发起,例如,对老板来说,销售和利润降低可能要求临时解雇员工;而员工为了寻找更好地工作也可能终止解雇。对任何美容院而言,解雇和遣散曾经朝夕相处、共同奋斗的同事总是一件不愉快的事情。
一、导致解雇的常见原因
导致解雇的常见原因可分的工作业绩不合要求、行为不当、缺乏从事本职工作的资格、工作要求改变等几类。
◆ 工作业绩不合要求是,一直没有完成指定任务或一直不符合规定的工作标准。这里,具体的原因包括矿工过多,行动迟缓,一直不符合额定的工作要求,或对美容院主管或同事持反感态度。
◆行为不当是蓄意、有目的的违反老板的规定,可能包括偷窃、吵闹和不服从。
◆缺乏从事本职工作是某员工虽然很勤奋但是没有能力从事指定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因为这个员工可能在努力工作,所以美容院应尽一切努力帮助他适应工作。
◆工作要求改变是在工作性质改变以后,员工没有能力从事指定的工作。员工可能得被解雇。这里再强调一下,该员工可能很勤恳,因此,如果可能,应尽一切努力留住这个人,或给他调动工作。
◆ 不服从指故意藐视或不服老板的权威或正当的指挥;当众批评老板等。不服从时常是解雇的原因,虽然他可能比其他解雇原因更难证明。偷盗、大声吵闹以及工作质量差是清楚有形的解雇原因,而不服从则往往更难以讲清楚。因此,记住一些不服从或应视为不服从的举动(不管他们是何时和何地发生的)可能是有用的。这些举动包括:
◆ 直接藐视老板的权威。
◆ 完全不服从或拒绝遵照老板的命令,尤其是当着其他人的面。
◆ 故意藐视明确规定的美容院政策、规章、制度和程序。
◆ 当众批评老板。与老板对抗或争执也是消极和不适当的。
◆ 公开无视老板的正当指令。
◆ 不尊重的轻藐表示,例如提出蛮横无理的批评,更重要的是在工作时态度上表现出这些程序。
◆ 绕过直接主管向老板提出申诉、建议,对组织体系不够尊重。
◆ 拉帮结伙,参与暗中消弱和取消老板权利的活动。
当然,如同在人类其它活动中一样,认为任何这类行为都应“总是”导致解雇的观点是危险的。是否解雇某员工,应该视情况由老板来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