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战略目标的特点
战略目标是对企业战略经营活动取得的主要成果的期望值。战略目标的设定,同时也是使命的展开和具体化,是企业使命中确认的企业经营目的、社会使命的进一步阐明和界定,也是企业在既定的战略经营领域展开经营活动所达到的水平的具体规定。
战略目标与企业其它目标相比,具体有以下一些特点“
1、 宏观性。战略目标是一种宏观目标。它是对企业全局的一种总体设想,他的着眼点是整体而不是局部。他是从宏观角度对企业未来的一种较为理想的设定。他所提出的,是企业整体发展的总任务和总要求。他所规定的,是使整体发展的根本方向。因此,人们所提出的企业战略目标总是高度概括的。
2、 长期性。战略目标是一种长期目标。他的着眼点是未来和长远。战略目标是关于未来目标的设想,他所规定的,是企业职工通过自己长期的努力奋斗而达到的对现实的一种根本性的改造。战略目标所规定的,是一种长期的发展方向,他所提出的,是一种长期的任务,绝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要经过企业职工经过相当长的努力才能够实现。
3、 相对稳定性。战略目标即然是一种长期目标,那么他在其所规定的时间内就应是相对稳定的。战略目标既然是总方向、总任务。那么他就是相应不变的。这样,企业职工的行动才会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大家对目标的实现才会竖起坚定地信念。当然,强调战略目标的稳定性并不排斥根据客观需要和情况的发展而对战略目标做必要的修正。
4、 全面性。战略目标是一种整体性要求。他虽然着眼于未来,但却没有抛弃现在;他虽着眼于全局,但又不排出局部。科学的战略目标,总是对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综合反映。科学的战略目标总是概括的,但他对人们行为的要求,却又总是全面的,甚至是相当具体的
5、 可分性。战略目标具有宏观性、全面性的特点本身就说明他不是可分的。战略目标作为一种总目标、总任务和总要求,总是可以分解成某些具体目标、具体任务和具体要求的。这种分解既可以在空间上把总目标分解成一个又一个方面的具体目标和具体任务,又可以在时间上把长期目标分解成一个阶段又一个阶段的具体目标和具体任务。人们只有把战略目标分解,才能使其成为可操作的东西。可以这样说,因为战略目标是可分的,因此才是可实现的。
6、可接受性。企业战略的实施和评价主要通过企业内部人员和外部公众来实现的,因此,战略目标必须被他们理解并符合他们的利益。但是,不同的利益集团有着不同的甚至是相互冲突的目标,因此,企业在制定战略时一定要注意协调。一般的,能反映企业使命和功能的展战略易于为企业成员所接受。另外,企业的战略表述必须明确,有实际的含义,不至于产生误解,易于被企业成员理解的目标也易于被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