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单位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移动电话通讯费按当月实际发生额实报实销。各单位部门经理、副经
理或职务相当的管理人员以及业务人员、销售人员、驾驶人员和外勤采购人员经单位总经理批准、行政管理部门后以每月最大限额300元实报实销。
其他人员原则上不予报销移动电话费用,同时亦有权不提供私人电话号码;特殊情况需经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分管副总审批方可报销。
各单位部门经理及以上的管理人员每月统一补助家庭电话费用100元。
3、 每月各单位行政管理部门按时应到电信局缴纳当月电话和手机话费,定期不定期的实行电话费查
询,对异常话费进行调查,对初次违规员工书面警告一次,一季度内重犯二次者,话费不在予以报销。
·文具管理
4、 文章所称办公文具分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种。
消耗品:铅笔、刀片、胶水、胶带、浆糊、大头针、图钉、曲别针、橡皮筋、笔记本、复写纸、卷宗。标签、便条纸、信纸、橡皮擦、夹子、水蜡、打印油、原子笔、订书针等。管理消耗品:签字笔、白板笔、笔试擦、荧光笔。修正液、打印台、电池等。管理品:剪刀、美工刀、订书机、打孔机、大型削笔器、算盘、钢笔、打印机、姓名章、日期章、日期戳、计算机、直尺、印泥、打印台等。
5、 文具用品分为个人领用和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是个人使用保管用品,如原子笔、橡皮擦、
直尺等。“部门领用”是本单位共同使用用品,如打孔机、大型订书机、打印台等。
6、 消耗品可根据历史记录(如过去半年耗用的平均数),经验法则(估计消耗时间)设定领用管理基准
(如原子笔每月每分放一支),并可随部门或人员的工作状况调整发放时间。 |